因工作需要,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选调岗位及名额
(一)管委会办公室政策调研岗位:1名;
(二)管委会经济发展处经济管理岗位:1名;
二、选调人员资格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,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;
2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吃苦精神好;
3、综合素质好,有实际工作经验,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;
4、厦门市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(市、区公安局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司法系统和镇机关除外),年龄35周岁以下(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)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副科级(含)以下职务;
5、身体健康。
(二)选调岗位具体条件:
1、办公室岗位: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政策调研能力,熟悉保税区相关政策法规。
2、经济发展处岗位:有较强的经济综合分析管理能力。
三、报名方式
采取网上或邮寄的方式进行报名。
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并提供本人学历证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, 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本人工作中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1-2篇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09年11月30日。
邮寄地址: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大楼三楼政治处。
邮政编码:361006
电子邮箱:hy_100@163.com
联系人:汪红宇、黄美华
联系电话:0592-5652919 6035826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经资格审查后,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,具体时间、地点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。
(二)按照选调程序选拔,经考评委研究后,认为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将暂时空缺。
(三)未尽事宜由保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。
附: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
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
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